十八屆六中全會提出的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是事關全局的重大政治改革,是全面依法治國的需要,也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需要。2016年11月7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關于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部署在3省市設立各級監察委員會,從體制機制、制度建設上先行先試、探索實踐,為在全國推開積累經驗。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重要任務,就是要把所有反腐敗的力量和資源整合在一起,形成新的反腐敗體制。在這一過程中,不僅涉及機構設置、職能轉隸,還涉及手段、程序的法治規則建構。監察體制改革深刻地影響著司法體制的變革,不僅要處理好國家監察委員會與司法機關相互監督制約協調的關系,還要處理好打擊腐敗與保障人權的關系。
為推進監察體制改革的實踐探索與理論研究,并對作為改革試點的山西省在當前形勢下面臨的改革任務、未來的改革路徑問題進行研討,由華東政法大學司法學研究院、華東政法大學中國法治戰略研究中心主辦,山西師范大學承辦的第四屆全國司法學論壇將于今年7月在山西舉辦。現面向全國開展征文活動。
一、征文主題、子題
(一)征文主題
監察體制改革與司法體制改革
(二)征文子題
1.監察體制改革與檢察院的關系;
2.監察體制改革與法院的關系;
3.監察體制改革與公安的關系;
4.監察體制改革與律師的關系;
5.監察體制改革與中國傳統監察制度的關系。
二、征文對象
全國各地政法機關、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的專家學者。
三、征文要求
1.主題。論文應緊扣論壇主題、子題自擬題目,需觀點鮮明,論證充分、結構完整。
2.字數。論文字數應不少于5000字,一般不超過2萬字。
3.格式。在論文標題之后、正文之前,注明作者姓名,并在文末用括號注明作者簡介(包括姓名、性別、單位、職務職稱、聯系電話、電子郵箱等),正文前有300字左右的摘要和反映論文主要內容的關鍵詞3-5個。
4.體例。標題層次以“一、(一)、1.、(1)”規則進行排列;注釋采用腳注,以“1.、2.、3.……”標注;參考文獻置于文末,以“[1]、[2]、[3]……”標注。
四、征文截止時間
截稿期為2017年6月31日,以收到電子版論文稿為準,論文電子版請發至論壇郵箱:qgsfxlt@163.com。
五、論文評獎辦法
征文結束后,將邀請相關政法部門領導、專家以及相關媒體主要負責人組成評審委員會,對作品進行專業評審,設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優秀獎10名。優秀論文獎結集出版或推薦至核心期刊發表;部分獲獎論文作者將受邀參加第四屆全國司法學論壇并發言。
六、聯系方式
華東政法大學司法學研究院華東政法大學中國法治戰略研究中心
聯系人:胡萌(021-57090173、18317159619)
李振勇(021-57090173、13580316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