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11-02瀏覽次數:679
松江校區公共教學大樓。“明法”一指修明法令,二指古代國家科舉選拔人才的教育科目,三有明了法律知識,洞悉法的精髓,掌握法的技能之意。以此命名,激勵我校學子“明習法令”,以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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